人事局概况    


    上栗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成立于1984年,原名上栗区劳动人事局,1995年更名为上栗区人事劳动局,1998年更名为上栗县人事劳动局。县人事劳动局为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正科级建制,主要职责是综合管理全县人事劳动工作和推行人事劳动制度改革。局内设机构7个:秘书股、编制职称股、工资福利股、人事调配股、劳动管理股、人才交流中心(人才劳动市场劳动监察大队 。下辖县社保局、县劳动就业局、县基本医疗保险办公室等3个副科级事业单位。现有干部职工39人,其中大学文化4人,大专文化8人,中级专业技术人员1人,平均年龄36岁。


局长


黄建生:副局长


周合明:副局长


彭利仁:就业局局长


胡汝辉:副局长

胡小坤:事业登记局局长


黄俊:编办副主任

近年来,县人事劳动局在局党支部书记、局长刘志勇的带领下,以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坚持深化改革,大胆开拓,积极发挥部门职能优势,服务上栗经济建设。全县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劳动社会保障管理进一步完善。

围绕为经济建设服务这个中心,县人事劳动局始终把为企业服务放在首位,积极主动为加快经济发展提供有效服务。

坚持“以人为本”的人事人才指导思想,为鼓励各类人才到上栗来建功立业,加快上栗经济发展,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引进和用活现有人才的措施。积极稳妥地推进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全面建立了“双向选择”就业模式,建立了不包分配、竞争上岗、择优录用的机制,实现了毕业生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建立了市场公共就业机制。发挥县人才劳动力市场职能作用,通过人才劳动力市场调配,优化配置,形成了在国家政策指导下,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论促进就业的公共就业机制。抓了就业跟踪服务,实现了无忧安置。

针对上栗私营企业占主体的情况,建立了新型的企业劳动制度。做到“五个主动”着力提高服务实效。一是主动与重点企业参谋,为企业排忧解难;三是主动当好企业的劳动法律顾问;四是主动协助企业建立健全劳动安全规章制度;五是主动为企业培训专业人才。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加快了人才劳动力市场建设。县人才劳动力市场实现了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管理,发挥人才劳动力信息,人才劳动才储备优势,不断拓宽就业、劳务输出渠道,通过“走出去,请进来,与中国南方人才市场等经济发达地区人才劳动力市场建立了固定的人才推荐、劳务输出合作关系。几年来,共向外输出人才、劳动力2000余人。职业技能培训不断蓬勃发展。针对上栗产业特色,面向社会多层次、多渠道、多角度地开展了各项技能培训,先后培训各类人才6000余人。

社会保障发挥了“减震器”的作用,参保覆盖面不断扩大。遵照江总书记“责任重于泰山”的指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力度加大,确保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认真贯彻落实《劳动法》,坚决从严查处违法用工问题,依法保护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围绕“两个调整”和“两个确保”,上栗县人事劳动局将在局领导班子的带领下,在邓小平人才人事理论的指导下,按照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为上栗经济发展,开拓性地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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