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按照上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进行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法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6个部分。年报电子版通过上栗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站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上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联系电话:0799-3661351;网址:http://www.slrs.gov.cn/)。
一、概述
201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学习、贯彻《条例》中深入推进、全面展开,主要开展了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了分管领导责任人,明确相应的职责。进一步加强了工作机构建设,在局办公室设立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并落实相应的责任人员,负责办理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有关具体事务,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机制。
(二)严格把关,强化载体
2010年我局在实施政务公开内容梳理、载体建设等方面,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我局《政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指南》,并按照该规定和政务公开时限规定,依法及时梳理并依法公开有关信息。重点内容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办事程序、投诉处理程序等工作程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强制措施的依据、程序、结果,以及机构基本情况。同时,按照上级及县政务公开办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加强了政务公开载体建设,进一步规范了政务公开栏,建好政务公开固定园地;继续做好政务公开多种载体建设;充分利用政府提供的公共网络资源,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切实做到便民、惠民;及时办理政务公开申请事项,依法为申请人提供方便、快捷的政务公开服务。
(三)强化保障,落实到位
加强对全局干部职工政务公开工作的宣传教育,让每一个人都充分认识到实施政务公开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让每一部门都成为政务公开的窗口,让每一个人都成为政务公开的参与者。我局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到年度目标任务,实行目标考核,强化责任,确保落实到位。进一步加强了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建设,重点是在建立健全机关内部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建立起政务公开监督机制。
二、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全部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收取任何费用,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发生。
(一)公开内容
全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46条。2010年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37条,其中,公开指南3条,概况信息9条,法规文件120条,发展规划5条,工作动态48条,人事信息62条,财经信息1条,行政执法7条,公共服务3条,其它信息228条,其它有关文件60条。
公开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机关基本情况信息。长期公开机关概况信息并及时更新,包括机关概况、机构职能、领导信息、人员去向等内容。
2、与公众密切相关的各种信息。行政许可、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听证等内容,行政执法程序,行政处罚内容,以及便民服务、咨询、信息查询等公共服务内容。
3、各种监管动态信息。包括突发公共事件管理、公告公示、案件查处等内容。
4、政务活动情况。重点公开了全局各种主要政务活动、交流活动、政风行风建设、计划总结、解读相关政策等方面情况。
(二)公开形式
1、政府网站。政府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通过上栗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http://www.jxslx.gov.cn/),可以查阅到我局政府信息开公指南、目录以及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政务公开栏。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楼设立了政务公开专栏,主要公开长期公开信息,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公开内容。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虽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诸多方面有了较大的进步,但与公众的需求和上级的要求还存在差距,公开内容的及时性、全面性以及公开形式的便民性等都还需要在今后工作中改进。
(一)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
争取完善机关部门网站,进一步梳理、整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政府办事服务信息,扩大社会覆盖面,为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获取信息提供便利。
(二)规范工作流程
按上级要求升级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涉及的标准文书样本;规范公开行为,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发布、监督评议、问责等工作流程。
(三)完善配套制度
完善依法申请公开、处理、反馈工作机制,依法稳妥做好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及时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
(四)加强内部监督
进一步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加大贯彻落实《条例》力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便民程度以及公开的效果、群众的满意度、群众意见建议和投诉处理的落实情况等进行综合评议、考核,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